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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毅盾禁止接入业务声明
为维护网络空间法治秩序,保障平台合规运营及用户合法权益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严禁以下违规业务类型接入平台。一经发现,将立即永久关闭服务权限,且不退还任何费用;涉及违法犯罪的,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具体禁止范围如下:
一、资质类违规
- 金融支付领域违规
- 未取得《支付业务许可证》开展支付结算服务(含代收代付、二清、资金池等模式,违反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》第三条);
- 从事非法金融活动:包括高利贷、非法集资、信用卡套现、虚拟货币(比特币、USDT 等)交易/代充,以及无资质保险、信贷、理财服务(违反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第二条、《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第三条)。
- 个人信息处理违规:未经合法授权收集、交易、传输自然人敏感信息(生物识别、医疗健康、金融账户等),或未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个人信息处理服务(违反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十条、第二十八条)。
- 医疗服务合规违规
- 未取得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擅自开展诊疗活动(含互联网诊疗首诊服务),或医疗机构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执业(违反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三条、第四十四条);
- 无药品经营资质线上销售处方药、未经批准的医疗器械或保健品(违反《药品管理法》第六十一条、第一百一十七条)。
- 互联网服务资质违规
- 国内运营的互联网服务未完成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,或备案信息与实际运营内容冲突(违反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第四条);
- 无ISP/IDC资质提供服务器托管、域名解析、图床存储等技术服务(为非法网站提供底层支撑,违反《网络安全法》第二十一条)。
二、内容与服务类违规
- 黑灰产及非法交易
- 发卡平台(虚拟卡、礼品卡非法交易)、卡盟、代刷平台,以及游戏激活码/CDK非法出售、账号代练/租售、外挂/辅助工具传播(含私服运营,违反《著作权法》第五十三条);
- 组织实施虚假交易:包括刷单炒信、虚构用户评价、空包交易、刷积分/等级等行为(违反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八条)。
- 流量作弊与欺诈
- 社交平台、短视频平台(抖音、快手等)数据作弊(真人粉丝、点赞、评论、播放量刷量,店铺/名片刷赞)、虚假账号交易(违反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第二十四条);
- 开展恶意营销:通过标题党、虚假中奖诱导、非法引流(诱导下载违规APP、跳转非法网站)等方式实施欺诈(违反《广告法》第二十八条)。
- 侵权盗版内容:无授权传播影视、小说、音乐、软件等盗版资源,以及仿冒品牌商品、盗版教材、侵权图文素材(违反《著作权法》第五十二条、《商标法》第五十七条)。
- 低俗与非法内容
- 发布低俗色情(露点图、色情影视/小说、低俗网站)、暴力恐怖、迷信邪教、血腥猎奇内容(违反《网络安全法》第十四条、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四条);
- 实施造谣黑公关:包括收费删帖、恶意诋毁、编造虚假事实诽谤等行为(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,触及《刑法》第二百四十六条)。
- 博彩与恶意技术
- 推广、销售时时彩、六合彩、幸运28等非法彩票(违反《彩票管理条例》第三条,触发《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条);
- 提供黑客工具(拖库、社工、盗号)、恶意软件(病毒木马、破坏性网站)、网络攻击(DDoS、漏洞利用)、非法改号/改IP服务(违反《网络安全法》第二十四条)。
三、禁止的特殊领域
- 跨境与敏感业务
- 未经平台合规备案流程的海外定向服务套餐违规接入(合规跨境业务须按平台流程申报,其域名/服务器若涉及国内运营仍需履行ICP备案义务);
- 传播涉及政治敏感、国家安全、民族歧视等违法内容(违反《国家安全法》第十五条、《网络安全法》第十二条)。
- 医疗与违禁品交易
- 非法销售管制刀具、军警用品(含仿真器械)、毒品及窃听窃照工具(违反《反间谍法》第二十五条、《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七条);
- 电子烟违规行为:通过非官方平台销售电子烟产品、雾化物,或跨境非法代购烟草制品(违反《电子烟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三条、第二十九条)。
- 生态与生物安全:非法销售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、仿真制品,或提供野生动物交易中介服务(违反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第二十七条、第三十九条)。
- 非法技术服务:提供黑客工具(拖库、社工、盗号)、恶意软件(病毒木马、破坏性网站)、网络攻击(DDoS、漏洞利用)、非法改号/改IP服务(违反《网络安全法》第二十四条);隐私信息查询(如人肉搜索)相关服务也在此列。
四、其他违法违规业务
- 开展传销、金字塔式销售(pyramid scheme)、非法集资类推广(违反《禁止传销条例》第二条、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第二条);
-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、买卖虚假身份信息,或为诈骗活动提供虚假账号注册、身份伪装工具(违反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条、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);
- 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广告宣传、技术支持、活动组织等服务,或传播其虚假信息(违反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七条);
- 违规开展教育培训:无资质开展学科类培训,或通过“一对一家教”“AI自习室”等形式变相实施学科类培训(违反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第十二条);
- 非法医疗相关:未取得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擅自开展诊疗活动(含互联网诊疗首诊服务)、无药品经营资质线上销售处方药等非法医疗行为(违反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《药品管理法》相关条款);
- 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(含灰色产业链相关业务)。
五、补充说明
- 动态监管机制:平台将依据监管要求动态调整禁止范围,用户应主动确保业务合规性。
- 合规举证义务:对疑似违规业务,平台有权要求用户提供资质证明;拒不配合或无法提供的,视为违规处理(依据《网络安全法》第二十四条、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五十八条)。
- 违法处置措施:违规业务一经查实,立即永久关闭服务权限且不予退费;涉及违法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机关(依据《刑法》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相关条款)。
请各用户严格恪守法律法规及本声明,共同维护网络空间法治秩序。如有疑问,可通过平台官方客服渠道咨询。